来源:admin 2022-06-20 10:02:32
形象片进行制作中照明是一种文化艺术
形象片照明主要是通过一种具有艺术性的工作,而不是技术性的工作,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领域内的一种文化艺术。形象片运用现在时或过去时的电视纪实手法,对企业的整体形象,如发展历程、企业管理、技术实力等各个方面,给予集中而深入的展示。广告片一种视听双重艺术,一则成功的的电视广告,首先是在视觉形象上给人以强烈的刺激,才能使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往往运用夸张的形象刺激消费者的感官,以达到激发其浅层的物质需求和深层的精神需求的目的。一部6—8分钟的形象片只需投入5万—20万元左右,比较百万的广告片制作投入要节省许多经费,且播出费亦比硬性广告片便宜许多。因此我们从事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人员也就是该艺术领域中的工程师。
所谓的照明是指照射在物体上的光线。属于以追求亮度为主要目标的领域。其次,它侧重于心理和艺术方面的探索,以摄影、舞台、电影、电视等领域的灯光为代表。电视照明属于后者。它是一种艺术照明,将灯光应用于音乐、舞蹈、喜剧和派对等电视表演活动。然而,目前很多人认为电视照明是电工,也有人认为电视照明是电技术、照明技术和照明效果的结合。不难发现,他们在电视照明的定义中包括了技术人员。这是非常不准确的,因为形象片制作的照明仅指电视画面上的照明效果。
当然,要在形象片制作画面中获得理想的灯光效果,确实少不了一定的技术手段。这同画家作画时要用笔、颜料、画布等物质材料一样,所不同的是电视照明用光作画,使用的油彩就是光线。因为画面各部分物体的色彩、影调等都是受照明影响的,可见照明在形象片艺术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